立足源头洽腐突出作风建设深人推进建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市建委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黄 仲 翔

(2007年 3月 23日)

同志们:

我受党委的委托,回顾总结我委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根据省、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一、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情况

去年,在市纪委和建委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于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获得了“湖南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预防项目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预防项目,并已推荐上报全国检察系统优秀预防项目。我委牵头的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继续保持了长沙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责任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2006年,各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的监督,全年进行廉政谈话11人次(县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8人); 任前谈话23人次(县处级4人,科级19人);诫免谈话3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1人次(县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18人);领导干部个人报告重大事项4人次(县级处干部2人,科级干部2人);对6家单位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四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领导干部上缴无法拒收的红包礼金2 2.11万元。切实开展了对信访举报核实查处工作。全年,建纪委、监察室共接待群众来访11起,受理信访举报14件,向市纪委上报信访调查结果4起,立案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涌现出市环线建设开发总公司、省建六公司等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二)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

深入开展了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专题学习活动,为委系统6000余名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配发了《党章》等学习资料,召开专题教育会83场次。狠抓了党纪条规教育、法纪警示教育和“三·三”主题教育等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了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红船杯”党章知识竞赛和讲廉政党课等活动,举办了一期7O多人参加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15O多人观看了“反差与反思”专题片。组织300余人参加了治理商业贿赂的知识讲座,印发专刊二期,制作宣传栏、板报、墙报 5 6期。

(三)反腐倡廉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

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根据建设系统权力运行特点,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对“三审一交易”的监管制度,使审查、审批工作纳入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之下。完善了对重点工程的监管服务。继续实行“派员、建制、签约、联手”和“双告知”等廉政工作机制和制度,监督服务工作已深入到工程拆迁、招投标、材料采购、现场管理及验收结算、民工工资清欠等各个环节,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了对政务公开的规范管理。我委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市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委政务公开窗口去年制定、公布了《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制度,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再次被评为“市文明标兵窗口单位”。

(四)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

认真开展了区管工程专项清理。建设领域专治办组织开展了对区及区属工业园区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对完善工业园区工程建设的监管模式进行了探索,促进了各区建设市场秩序好转。有效加强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委制定的6个完善招投标工作的制度,改变招标报名和入围方式。全面推行“评审抽签法”、“合理最低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扩大了招投标分步确定中标候选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试点工作。改进监督方式,增强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和公正。去年,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率保持在98%以上,应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率达99%以上。不断完善了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功能。注重运用现代化设备和科技手段为招投标提供良好服务,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了工作效率,推动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努力推进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寓执法于服务中,通过实行首次免罚、同城一家检查等制度,使委系统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整体得到提高,被授予长沙市优化效能投诉案件处理先进集体和优化效能工作信息调研先进单位。

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是对领导于部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对“三审一交易”涉及的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力度还不够大,教育的针对性还不够强,有些工作疏于形式,不够深入扎实;招投标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串标围标”、“低中高结”和招投标代理机构行为亟待规范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7年,我委反腐倡廉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及省纪委第二次全会、市纪委第十四次全会既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中央《实施纲要》为主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制度机制创新为重点,围绕城市建设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我委创新工作能力和行业管理水平,促进长沙城市化进程,推动长沙城市建设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着力于抓“龙头”,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委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把反腐倡廉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特别是要针对目前个别单位存在的少数领导于部廉政责任意识不强,重视业务工作,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明确“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管理标准,切实增强“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和抓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真正做到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

二是要进一步确保责任目标分解到位。把责任制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环境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延伸责任制工作的触角,抓好委系统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确保到底到边,形成责任网络。要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安全生产问责制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范畴。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充实责任制工作的内容,使之涵盖所有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决。积极探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责任辞职等责任追究新办法,对工作严重失职、严重不负责任的干部要坚决按照责任制规定追究责任,确保廉政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三是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按照省、市纪委要求,认真抓好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试点工作。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诫免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提高廉政登记薄填写的质量,切实加强对领导于部道德行为特别是生活作风的监督。

(二)着力于抓教育,为廉政建设扎牢思想基础

一是要健全教育机制。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运行机制,各单位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本单位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布署,使反腐倡廉教育融汇到理论学习和各项学习教育活动中。

二是要突出教育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章等党纪条规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广泛开展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对反面典型进行深刻剖析,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大力开展以建设法规和行政许可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教育,倡导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良好风气。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树立良好风气的教育。委属各单位党组织全年要安排两次以上中心组学习,研究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领导正职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一次。

三是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为主题,以文化为依托,以三个教育基地(即以城建职校为廉政教育基地;以长沙女子监狱为警示教育基地,以各单位和建筑工地职工活动室为廉政文化宣传基地)和“十个一”(即:完善一套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设置一批廉政告示牌(公益广告);设立一处廉政宣传站(点);领导干部讲一堂廉政建设党课;学习一套廉政知识读本;开展一次反腐倡廉电化教育;观看一次反腐倡廉文化节目;召开一次廉政文化工作座谈会;举办一期廉政知识竞赛;建立一本廉政文化活动台帐)为载体,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计划,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教育氛围,并取得实效。

(三)着力于抓关键,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是要认真落实建委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党委六项工作制度、招投标监管六项制度、机关建设13个制度、重点工程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事,坚决防止和纠正弄虚作假、规避制度等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二是要努力构建反腐倡廉框架体系。以深入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中央《实施纲要》为主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委各项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构建市建委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框架体系。重点是制定出《加强对权力运行机制的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三审一交易”(各种资质审查、施工许可审核、评优评先的审批和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等权力运行的监管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公务执行情况反馈制度。今年将对机关处室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同时对处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建立起单位之间、处室之间、单位和处室之间既实行工作联动,又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如交易中心和招投标办在工作上既要紧密配合,又要实行有效的相互监督。委机关各处室和二级机构都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建立和完善制约和监督防范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构建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制度体系。

三是大力发展民主政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委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提高服务的主动性,做到每一个事项有单独的办事指南,使群众办事更明了简便。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为群众提供快捷的服务。进一步抓好平台和载体建设,尽快建立政务公开计算机办事网络,逐步做到通过计算机办理政务事项。继续认真抓好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委属各企事业单位的司务、厂务公开工作。充实公开内容,完善对公开的监督机制。

(四)着力于抓监督,努力构建“三维动态”的监控模式

一是要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把推进城市建设中心工作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市建委党委行政重大决策和工作布署的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围绕提高创新工作能力、推进小城镇建设、推广建筑节能等各项任务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建委率先发展的进取形象;围绕治理“两个拖欠”和拆迁安置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努力构建和谐建委;围绕继续抓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正确处理依法行政和搞好服务的关系,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首次免罚等制度,对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的,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以推动城市建设又好又快、率先发展。

二是要加强对开展作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倡导和弘扬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个方面的风气,重点加强对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监督检查。要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以领导机关、执法部门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个严禁”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认真执行各单位接待费每半年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一次的制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的购置和配备,严格控制使用费用。尤其是要着力解决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廉政从政方面出现的新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通过商品房买卖置换、借用车辆、参与赌博以及利用职权为本人或配偶、子女和其它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今年,要突出对有独立财务,特别是能收取钱物的重点单位、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清理和规范财务,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两述三谈话”制度;在委系统全面推行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向市建委党委行政报告、向建委纪委备案制度。

三是要加强对规范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工作,加强对招投标监管工作机制的创新研究。进一步简化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程序。继续加强对国有投资工程从立项、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改进和规范招投标工作,健全完善招标投标的程序性规定,着力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和方式,扩大合理低价抽签中标的范围,重点解决“围标串标”、“低中高结”和招标代理行为亟待规范等问题。要突出一个重点,即强化对国有投资招投标监管。实现两个延伸,着力把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重心从评标现场监督向评标前的准备和定标后的管理延伸。向前延伸,即加强对从发改委立项后至评标之前的主要环节加强监管,主要采取建立邀请招标方式的复议机制;拓宽投标报名渠道;规范投标入围方式等监管办法。向后延伸,即加强对从中标通知书发出至竣工阶段进行不间断的跟踪监管,保证招标结果的实施。主要采取加强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明确中标价就是合同价;建立中标人动态考核制度;建立工程建设中期评价制度,全面推行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制度。同时,通过进一步改进评标办法、利用科技手段监控、扩大评审抽签法的项目范围、推行“零签证”制度等监控手段,从而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的目的。

四是要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管和服务工作。继续对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实行“派员、建制、签约、联手”、建立临时党支部、设立政委等制度。继续全面推行工程建设“双签双验”、工程现场签证“五堂会审”、结算审核“四道把关”和“双告知”等监控机制。在此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的措施和办法,如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服务,建立预防教育谈话制度,对工程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进行廉政谈话,明确廉政建设责任;建立我委与财政局工程结算联审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行为的办法;加强事前监督,特别是对工程招投标入围队伍确定的监督;加强对指挥部工作人员的教育防范工作等。尤其是要认真研究如何搞好对区管重点工程的监督服务工作。

(五)着力于抓查处,不断提高信访和查案工作水平

一是抓好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管理制度,严格办理流程,做到专人负责,限时办理,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对重要信访件要报单位主要领导阅批。对上级纪委交办或督办的信访案件,要及时核查并上报处理结果。认真做好信访初查初核工作。凡属举报事实清楚、明确需要查清的问题都应及时查清,提高检查率。更好地发挥信访举报在发现案件线索,排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突出查处工作重点。继续重点查办党员领导于部滥用职

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的案件,利用职权强行推销产品牟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津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的案件。要充分发挥惩治工作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纪效果,努力做到惩处腐败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支持创业者。

三是深入治理商业贿赂。按照“机构不撤、三项主要任务不变、力度加大”的要求,继续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认真开展好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监督和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权钱交易行为。着力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完善惩治商业贿赂的制度,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的工作联系,加强对基层办案的协调督促和指导,构建有效的反腐败工作网络,努力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市纪委、市建委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委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促进长沙城市建设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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